【招人】2020南昌事业单位公告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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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0-06-30 09:25  浏览量:1459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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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昌事业单位公告暂未发布!可参考2017年南昌事业单位公告重要信息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系列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学历要求中专、专科(中、高职)的岗位面向江西户籍或生源招聘,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生不限。江西户籍是指2017年4月25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7年毕业生。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的,也须2017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毕业。

  定向招考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户籍或生源不限。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7年9月30日。

  符合岗位其它条件,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学历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有443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4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二周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2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四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25日。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9年4月25日(含)前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1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6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于4月25日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c.gov.cn)、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网站上发布。其它后续公告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c.gov.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后至5月12日17:00。考生可从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考人数。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南昌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因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名人数,故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岗位的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费用,如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8:1,则返还笔试费。

  报名流程详见《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考生须知》(附件2)

  5月12日缴费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将于5月16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已报此类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参加其它岗位的补报名。

  2、资格初审

  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由县(区)负责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专业按大类设置的,考生应参照《江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附件3)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按具体专业设置的,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要达到岗位要求,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1日。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其中,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岗位(不包括仅要求硕士岗位),原则上不参加笔试,按申报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开考比例为2:1,若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共考二科,分别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

  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专业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1(M栏)。

  (四)资格复审

  县(区)人社局负责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门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包括依据笔试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及资格复审。市直、县(区)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分别详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各县区网上公告。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含需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经调整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经递补,该岗位面试入闱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招聘2人以上的,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不取消计划,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达到8:1的,则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低于8: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现场审核原件。

  (五)确定面试人员

  以县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将《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南昌市2017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一览表》(附件4,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页填写),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六)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职位表。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以下2种: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的,其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招聘岗位要求只参加面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超过8:1(含)时则要进行笔试,笔试两科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实到参加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如实到参加面试人员只有1人,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平均分;如实到参加面试人员2人以上,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所在面试小组参加同题本面试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的,计算平均分时,应分别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同题本面试人员仅为1人的,则入闱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

  笔试或面试缺考,包括笔试只考一门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八)体检、考核

  市直单位体检、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公告市直、县(区)岗位分别在市人社局、县(区)网上公布。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硕士、研究生岗位如遇名次并列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未进行笔试的岗位则加试最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九)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1、市直主管部门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附件5),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6)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下达聘用批复。

  2、各县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区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社局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凭市人社局下达的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退费。此类人员于6月8日工作时间提供以下材料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的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有关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三)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用人单位、市人社局联系。

  1、政策咨询电话:报考县区属单位请与县区各用人单位联系,报考市属单位请与市直各用人单位、市人社局联系。

  各用人单位电话详见职位表、83880312/83884292(市人社局);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转市本级、86170357(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3884282。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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