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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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1-12-10 11:10  浏览量:845  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从业经历和身体条件;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保守工作秘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法警2名,其中女性1名。

  (二)岗位条件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或退役军人;

  2.20至28周岁;

  3.大专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

  5.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且无色盲、色弱。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7.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警的薪资待遇按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单位设有食堂,不提供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月2日—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5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技能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考核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占技能考核成绩的60%),立定跳远(占技能考核成绩的40%)。

  (三)面试

  1.面试资格的取得:技能考核合格的,依技能考核成绩按本次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5的比例人数,则技能考核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政审及补录

  1.技能考核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补录。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被聘用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法警的,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97-8178320,0797—8178309。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三)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标题: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rcrx.com/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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