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新闻学、中文、计算机专业优先。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自愿服从工作分配;
7.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4.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1月6日-1月13日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20日(工作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万安县行政中心(八楼832室);联系人:谢星星;电话0796-7203623;手机:15770639720。
4.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
⑤《应聘报名表》一份;
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c 40%+面试成绩 c 60%。
1.笔试:笔试为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40分,写作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6名为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由记分员统计计算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告体检人员。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最高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告知本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后,聘用人员工资为2600元/月(含五险),同时享受单位符合规定的相关待遇等。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及万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