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州金溪县城管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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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2-03-07 10:15  浏览量:1285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拟招聘100名城管执法辅助人员。为切实做好2022年金溪县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金溪县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华任组长,副县长王茂柱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城管局、财政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为金溪县城管局下属的执法大队,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5名),工作岗位主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管执法事业,能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3.年龄要求:男,年满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本地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4.退伍军人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

5.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县城管局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携带资料:《金溪县城管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办负责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招聘方式

1.考试程序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国家体育测试标准计分。测试内容为:

(1)跑步(60分):其中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及格线为6′00(360秒);

(2)俯卧撑(40分):限男性,及格线1分钟20个;

(3)仰卧起坐(40分):限女性,及格线1分钟12个。

2.确定体检对象。

将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后,按照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遇末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费用。

本次报名和考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经成绩公示没有问题的人员,由招聘办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政审。由招聘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续聘,聘期内有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解聘。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绩效工资按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方案由县城管局另行制定。

3、因不按时报到、试用期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招聘办在参加了体能测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重新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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