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法院招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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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2-05-26 17:58  浏览量:1365  来源:未知
因工作需要,宁都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辅助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以及符合法律规定、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录用为聘用制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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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前。

2.报名地点:宁都法院政治部(县法院行政楼四楼)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现场填写);(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及照片电子稿;(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应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将通知本人参加测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未通过初审的将联系通知本人。

(二)笔试、操作计算机及打字测试

测试时间待定。

(三)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及政审

按总成绩(笔试×50%+操作计算机及打字测试或体能测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到低前两位者进入体检及政审名单,体检时间由本院政治部通知,体检医院为宁都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由政治部组织实施。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政审体检合格则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试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1600元,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险部分),用工期间享受正常的工会福利。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7-729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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