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川区专职社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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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2-11-18 16:45  浏览量:780  来源:未知

 宜春市壹点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打通基层为民服务最后通道,拟向全区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会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社会工作人员50名,其中:派驻到区社工总站6人,乡镇(街办)社工站44名(其中常驻人员3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表。

序号工作岗位人数(人)岗位要求
1罗湖镇社工站1限在罗湖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高坪镇社工站1限在高坪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3腾桥镇社工站1限在腾桥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4云山镇社工站1限在云山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5大岗镇社工站1限在大岗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6唱凯镇社工站1限在唱凯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7罗针镇社工站1限在罗针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8荣山镇社工站1限在荣山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9青泥镇社工站1限在青泥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0龙溪镇社工站1限在龙溪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1秋溪镇社工站1限在秋溪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2桐源乡社工站1限在桐源乡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3温泉镇社工站1限在温泉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4连城乡社工站1限在连城乡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5嵩湖乡社工站1限在嵩湖乡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6展坪镇社工站1限在展坪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7东馆镇社工站1限在东馆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8鹏田乡社工站1限在鹏田乡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19孝桥镇社工站1限在孝桥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0河埠乡社工站1限在河埠乡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1抚北镇社工站1限在抚北镇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2茅排乡社工站1限在茅排乡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3上顿渡镇社工站1限在中心城区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4文昌街办社工站1限在中心城区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5青云街办社工站1限在中心城区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6西大街街办社工站4限在中心城区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7荆公路街办社工站1限在中心城区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8六水桥街办社工站1限在中心城区能自行解决食宿人员
29乡镇社工站(非常驻)13
30区社工总站6
总计
50

  三、工作内容

  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治理、养老领域、社会事务、未成年保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队伍建设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并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其他有关民政服务类事务(不含乡镇行政性事务)。

  四、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心公益事业,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志投身于社会工作服务;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拥有专业社工证或其他突出条件,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5.能熟练使用电脑及操作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及处理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及敬业精神,服从安排;

  6.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书者优先,党员优先,不接受兼职;

  7.男女不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失信人员;

  5.有吸毒经历的;

  6.相关资料和证件不全、资格审核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 月21日—11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临川区民政局一楼,联系电话:15907958684易女士,18470515966林先生。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临川区专职社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1);

  ②毕业证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社工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④报名和进入考场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否则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

  线上报名将《临川区专职社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1841325814@qq.com,并在23日下午前提交上述原件材料复核,提交至临川区民政局一楼报名处。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填报个人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客观题60分,主观题4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11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时政热点、基本常识、写作等;

  (3)笔试参考资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教材。

  (4)确定入闱人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人数仍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题型,共2道题,每人约5分钟。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替补规则: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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