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上饶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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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0-05-21 08:46  浏览量:572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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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常委会批复同意,现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选任程序

(一)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征求候选人意见同意,进行资格审查。

(二)推荐、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推荐;也可以本人(系本区户籍或以本区为经常居住地的)提出书面申请。

(三)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有关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人员。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五)提请任命。根据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三、名额

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5名。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

报名联系人:徐丹

广信区联系电话:0793-8442843

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到网上自行下载)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三)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

上饶市广信区司法局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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